防爆电动搬运车充电须知
外置式充电器充电操作方法:
开启蓄电池箱外盖后,首先,将蓄电池的充电插头从主回路上拔下;
第二步,将蓄电池的充电插头和充电器的充电插头插接;
第三步,将充电器的电源插头插进二相交流电源;
第四步,开启充电器的电源开关;数秒钟后开始充电。内置式充电器充电操作方法:假如该车辆具有车载充电器,当要充电时,先开启蓄电池机盖,随后将随车附带的充电线一头插进车辆的充电插头孔,另一端插进二相交流电源,数秒钟后开始充电。初次充电
1.未经使用的蓄电池在使用前应进行初充电,即首次充电。初充电前应将蓄电池表层清洁干净,检测有没有损坏,确保连接可靠。
2.开启气盖。
3.在充电设备能正常工作的条件下将密度为1.260±0.005(25℃)温度小于30℃的硫酸电解液灌入蓄电池,液面高出保护板15~25(mm)。为了降低电解液因化学反应而上升的温度让电解液充分渗入极板,隔板孔隙内,蓄电池需静置3~4小时,不超过8小时。待液温降至35℃以下方可进行初充电。(必要时可在冷水槽中降温)静置后液面下降应补足电解液。
4.硫酸电解液是用符合国家标准GB4554-84的蓄电池硫酸与蒸馏水配置而成,切勿用工业硫酸、自来水代用。电解液标准温度(25℃)密度按下式进行换算。
D25=Dt+0.0007(t-25)
式中:D25:25℃时电解液密度。
Dt:t℃时电解液实测密度。
t:测量密度时的电解液温度。
5.擦干溅落在蓄电池表层的电解液,将电池组的正、负极分别与直流电源(充电机)的正、负端相接,接通电源;先用30A(第①阶段电流)充电,充至电压达到28.8V(12×2.4V=28.8V)时改用第②阶段15A电流继续充电。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℃,接近45℃时应减半充电电流或暂停充电;待液温降至35℃以下再继续充电。但需适当延长充电时间。
6.充足电的依据:在第②阶段充电至电压达31.2V(12×2.6V=31.2V),电压变化不大于0.005(V);电解液密度达到1.280±0.005(25℃),2小时内无明显变化并有细密气泡激烈发生时就认为蓄电池已充足电。其充电电量为额定容量的4~5倍,充电时间约70小时。
7.为了准确控制电解液中硫酸含量,在充电末期应检查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;如有不符则用蒸馏水或密度为1.40的硫酸进行调整,并应在充电状态下的2小时内将电解液密度与液面调整至规定值。
8.初充电结束后将电池表面擦干净,闭上掀盖式液孔塞的掀盖,方可投入使用。